“国酒茅台”商标初审通过 奈何将遭同行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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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农经讯 据了解,茅台集团2010年6月9日就开始了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的工作,而在去年就已经正式进入议程。
时隔,近日终于有了反馈。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7月20日公布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获悉,茅台集团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已通过初审,“国酒茅台”商标为4个,均为33类。
然而,在茅台商标申请在业内掀起一阵波澜的时候,也开始出现了阻挠苗头。据悉,四川一家白酒企业在面对《第一财经日报》采访的时候明确表示,将会对此向工商总局方面提出异议,“不会让它通过”。
据悉,2010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方面公布了《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对相关行为进行规范,这一标准受到广泛关注,这也被解读为近年来,随着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商标意识不断增强,其在对外宣传产品、服务时一直使用固定的简称,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可,但这些简称没有申请注册商标,上述标准的出台,实际上为这些企业将自己的简称申请注册商标打开了方便之门,同时也杜绝了一些不法企业打“擦边球”的行为。
上述标准中规定,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综上,第一农经分析认为,竞争对手有可能会抓住《审理标准》对贵州茅台进行阻挠。同时,茅台也有可能根据申请时间进行反击,毕竟贵州茅台是6月9日开始申请,而《审理标准》却是7月发出,那么,时间差就成了贵州茅台的一大有利因素条件。
但不管如何,此次商标注定不平凡,也将在业界产生涟漪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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