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女子遭“忽悠” 银行存单变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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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3万元就这么变成了保险费,我这些天急得晚上都睡不着觉。”2014年3月3日,韩女士通过电话向包头消协投诉,希望消协帮助她退回保费。原来,2011年1月26日,韩女士去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时,一名身穿工作制服的“接待员”向她推荐了一款名为“鸿盈两全”的理财产品,并介绍这款产品利率高,每年存一万,连续存五年,即可在第六年时取钱,比存定期划算许多。基于对银行工作人员的信任,加之银行快要下班,韩女士在没有仔细阅读合同的情况下,就签字购买了这款理财产品。   2014年2月,韩女士家里有事急需用钱。她去银行取钱时,才知道自己购买的理财产品原来是一份保险,如果现在取,将会连本金都没有。随后,韩女士连忙赶到保险公司要求退保,保险公司告诉韩女士现在退保属于违约,需要她承担相应损失。韩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她认为保险公司业务员事先并未告知她这是一份保险,不应该由她承担损失。   消协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发现这款“鸿盈两全”理财产品确实是一款保险产品,而保险公司业务员只是一味介绍产品的利率高,对保险事实进行了隐瞒,也没有如实告知韩女士自己的真实身份,这就是对韩女士的一种误导。同时,国家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在消费者购买保险10天内进行回访,消费者发现自己受到误导是可以办理退保的,而本案中的保险公司却无法提供对韩女士的回访录音。由于业务员没有尽到如实告知义务,侵犯了韩女士的知情权,所以保险公司应该给韩女士退还保费。   最终,经过多次调解,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该保险公司同意退保。5月21日,韩女士拿回了三年所存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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