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腿大肠菌群超标 龙大肉食否认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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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最新发布的抽检结果显示,近期抽检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食品1614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0批次。其中,龙大肉食(002726.SZ)生产的精肉火腿(熏煮香肠火腿)检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 根据抽检结果,生产日期为2015年7月5日的这批次“龙大肉食”精肉火腿(熏煮香肠火腿)菌落总数为56000CFU/g,国家标准值是≤30000CFU/g;大肠菌群为930MPN/100g,标准值为≤90MPN/100g。 对此,龙大肉食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回应称:“同批次产品在出厂时已经经过第三方检测,结果都是合格的。”对于国家食药监总局的抽检结果,龙大肉食方面认为有可能是物流环节造成的。 对于出厂时的抽检结果,记者向龙大肉食方面问到是否可以出具时,上述工作人员称“暂时还没有拿到。公司方面非常重视这个事情,正在积极研究应对”。据介绍,这次抽检是2015年6~7月份进行的。 有行业专家分析称,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是衡量食品卫生状况的重要微生物指标,如果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可能会引起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采取责令生产经营者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要求地方食药监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追溯生产源头,制定整改措施。 龙大肉食日前发布的财报显示,公司2015年前三季度营收30.39亿元,同比增长17.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83.44万元,同比增长16.95%。公司预计2015年全年净利为1.02亿~1.23亿元,同比增幅为0~20%。 【相关阅读】“龙大肉食”火腿肠等10批次食品不合格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食品161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04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其中,肉及肉制品12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1.6%;蔬菜及其制品48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占0.8%;水果及其制品27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1.1%;保健食品30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0.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调味品132批次,酒类1批次,蜂产品45批次,乳制品24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精肉火腿(熏煮香肠火腿)检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青岛波尼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牛仔香肠检出大肠菌群超标;南昌市鸿达生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西红柿检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杀虫剂)超标;山东匡山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蔬菜交易分公司经营的韭菜和山东沂源乡村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墨玉无籽西瓜检出氧乐果(有机磷类杀虫剂)超标;三元现代农业生产的以诚绿色黄瓜和济南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香蕉检出多菌灵(广谱性高效低毒杀菌剂)超标;寿光市正和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正和精选水果黄瓜检出克百威(禁用杀虫剂);福建钱源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国产青苹果检出久效磷(禁用杀虫剂);北京水木博众科技发展中心委托洛阳清华博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博众牌天罡胶囊检出总皂苷未达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河北、江西、山东、河南、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者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上述5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追溯生产源头,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须于2016年2月29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此次抽检的样品检验全部合格的大型企业有154家。(具体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合格名单详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抽检126批次肉及肉制品 本次抽检的肉及肉制品主要包括畜禽肉、畜禽内脏、速冻调理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酱卤肉制品和熟肉干制品。 原标题:龙大肉食火腿被检大肠菌群超标 公司回应称是“物流环节”的错 火腿大肠菌群超标 龙大肉食否认上一篇:吉林参花葡萄露酒酒精度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