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太阳能收归国有 气象局称各省可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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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农经讯 近日,国家气象局局长郑国光在做客一家电视台节目,回应"对黑龙江将风能太阳能收回国有这一问题怎么看"时表示,各省可根据本省的实际需要相互借鉴。此举引发社会广泛争议。
今年6月,黑龙江颁布我国首个规范气候资源利用的地方法规——《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其中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
网友调侃:吹风、晒太阳也侵犯国有资产?
第一农经点评,风能、太阳能作为新能源,世界各国都在竭力进行开发建设,但在能源权属问题上均表现出异常谨慎的态度。况且由于风能、太阳能的国有化监管存在较高难度,确定权属并没有实质意义。或者我们可以说,能源归属国家由于不可能达到,只是一个幌子,而扩大审批的行政许可权才是黑龙江政府的真正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