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10亩鱼用药不当致死,获赔7万元

|财经   |

【www.jinyinjitijin.com--财经】

  一夜之间,10亩鱼塘里的鱼儿全死了,面对这满塘的死鱼,南浔区千金镇水产养殖户姚先生一下子懵了。“肯定是那瓶药水有问题,一用药就出问题。”姚先生想起几天前在家门口的鱼药店购买过某品牌解毒护水爽。他立即找到了该经营户,可是对方一口咬定某品牌解毒护水爽正规渠道购买,没有问题,鱼儿死亡与产品无关,不予赔偿。   姚先生争执不过,立刻联系当地消保委进行消费投诉。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立刻前往实地了解情况。在现场,工作人员了解到,姚先生养殖的鱼在死亡前几天就出现了病状,他听同行介绍说某品牌解毒护水爽效果不错,于是赶往这家鱼药经营店购买了某品牌解毒护水爽。随后,工作人员在深入调查发现一个细节,即在购买前,姚先生向经营者详细讲述了鱼儿的病状和治疗目的,但经营者未向姚先生详细说明某品牌解毒护水爽的功能和作用,就将某品牌解毒护水爽卖给了姚先生。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姚先生养殖的鱼儿死亡原因是病死,虽然与某品牌解毒护水爽不存在因果关系,但鱼药店经营者在销售前已经详细了解姚先生养殖的鱼儿病状和治疗目的,应当告诉姚先生某品牌解毒护水爽的作用,不应让消费者对该产品产生“可以治疗”的误解,导致姚先生将某品牌解毒护水爽作为治疗鱼病的药品来使用,结果造成鱼大面积病死。而姚先生在使用中也不仔细查看某品牌解毒护水爽使用说明,结果未能对症下药,也应承担部分责任。经调解,鱼药经营者同意赔偿姚先生鱼塘损失费用7万元,并退还某品牌解毒护水爽购买费用1万余元。   采访中,消保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消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也就是说,经营者遇到消费者询问时,应当准确答复,不能为推销商品而故意隐瞒、掩盖商品缺陷或夸大功效。广大种养殖经营户在遇到产品出现异状时,不要盲目听从他人意见,应请教专业人员或邀请他们到现场查看,对症下药,科学治疗,避免因拖延、误诊或非正确使用药类导致高额损失。

本文来源:http://www.jinyinjitijin.com/tangjiu/68813/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