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基因编辑婴儿诞生 基因概念股集体下挫

|财经   |

【www.jinyinjitijin.com--财经】

【导语】人类社会是不断进步的,近百年来对人类基因方面的研究,也为人类带来了很多福音,但是,这两天,因为首例基因编辑婴儿事件,遭到了多方的质疑, 人类编辑修改基因,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呢?我们该持什么样的态度呢?   据报道,11月27日,基因概念股集体下挫,东富龙大跌4%、天壕环境跌2%,此外,新开源、中源协和、贝瑞基因、华大基因等多只个股均走弱。   天壕环境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在2016年开始投资入股了福州海峡,实缴了约900万元,后者进一步投资瀚海基因。资料显示,贺建奎在瀚海基因担任董事长。   尽管卷入了首例基因编辑婴儿事件,港股和美医疗27日并未停牌,开盘后股价小幅上扬。截至发稿,股价报2.21港元,小幅上涨0.45%。   隔夜市场上,美股基因编辑公司涨跌不一,Intellia下跌0.12%、Editas Medicin上涨2.6%。   据媒体报道,11月26日,南方科技大学生物系副教授贺建奎宣称:中国一对基因经过修改的双胞胎已于11月诞生,基因编辑使她们出生后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 122名科学家强烈谴责:“直接进行人体试验,简直疯狂!”   据悉,贺建奎除了南方科技大学生物系副教授的身份之外,名下还拥有八家公司。其名下的公司与和美医疗之间有合作关系,双方曾经签署战略合作,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监事林志通也曾担任贺建奎名下公司的相关职务。   基因编辑婴儿涉及一系列法律问题。原卫生部在2003年7月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明确规定“禁止以生殖为目的对人类配子、合子和胚胎进行基因操作”。 可见,不以生殖为目的的人体胚胎基因编辑研究是可以进行操作的。   2003年12月,由中国科技部和原卫生部制定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明确规定可以以研究为目的对人体胚胎实施基因编辑和修饰,但必须遵守14天法则。   “14天法则”是指该指导原则第六条,明确规定:进行人胚胎干细胞研究,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利用体外受精、体细胞核移植、单性复制技术或遗传修饰获得的囊胚,其体外培养期限自受精或核移植开始不得超过14天。   (二)不得将前款中获得的已用于研究的人囊胚植入人或任何其它动物的生殖系统。   也就是说,利用体外受精、体细胞核移植等技术、在研究范围内获得的人类胚胎,“其体外培养期限自受精或核移植开始不得超过14天”。   可见,贺建奎这项以生殖为目的并进行了一个妊娠周期的试验研究,已经违反了法律。

本文来源:http://www.jinyinjitijin.com/tangjiu/223952/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