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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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对于我国的国民营养水平进行了规划部署,对于贫困人口、老年人、中小学生等不同的社会群体制定了不同的目标,将全力缩小城乡差距,保障全民健康。   营养是人类维持生命、生长发育和健康的重要物质基础,国民营养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营养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国民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但仍面临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营养相关疾病多发、营养健康生活方式尚未普及等问题,成为影响国民健康的重要因素。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高国民营养健康水平,制定本计划。 我国国民营养计划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建设营养健康环境、发展营养健康产业为重点,立足现状,着眼长远,关注国民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营养健康,将营养融入所有健康政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营养健康需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建设健康中国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注重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完善制度、健全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营养资源和提供服务中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国民营养健康工作的政策环境。   坚持科学发展。探索把握营养健康发展规律,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加强适宜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国民营养健康素养,提升营养工作科学化水平。   坚持创新融合。以改革创新驱动营养型农业、食品加工业和餐饮业转型升级,丰富营养健康产品供给,促进营养健康与产业发展融合。   坚持共建共享。充分发挥营养相关专业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企业、个人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社会各方良性互动、有序参与、各尽其责,使人人享有健康福祉。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营养法规标准体系基本完善;营养工作制度基本健全,省、市、县营养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基层营养工作得到加强;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快速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日益丰富;营养健康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实现以下目标:   ——降低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2%以下;孕妇贫血率下降至15%以下;老年人群贫血率下降至10%以下;贫困地区人群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   ——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   ——农村中小学生的生长迟缓率保持在5%以下,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减缓。   ——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   到2030年,营养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更加丰富,“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实现以下目标:   ——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10%。   ——进一步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进一步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   ——全国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二、完善实施策略   (一)完善营养法规政策标准体系。   推动营养立法和政策研究。开展营养相关立法的研究工作,进一步健全营养法规体系。研究制定临床营养管理、营养监测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完善营养健康相关政策。研究建立各级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加强营养健康法规、政策、标准等的技术咨询和指导。   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制定的基础研究和措施保障,提高标准制修订能力。科学、及时制定以食品安全为基础的营养健康标准。制修订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膳食调查方法、人群营养不良风险筛查、糖尿病人膳食指导、人群营养调查工作规范等行业标准。研究制定老年人群营养食品通则、餐饮食品营养标识等标准,加快修订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婴儿配方食品等重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加强营养能力建设。   加强营养科研能力建设。加快研究制定基于我国人群资料的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改变依赖国外人群研究结果的现状,优先研究铁、碘等重要营养素需要量。研究完善食物、人群营养监测与评估的技术与方法。研究制定营养相关疾病的防控技术及策略。开展营养与健康、营养与社会发展的经济学研究。加强国家级营养与健康科研机构建设,以国家级和省级营养专业机构为基础,建立3—5个区域性营养创新平台和20—30个省部级营养专项重点实验室。   加强营养人才培养。强化营养人才的专业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推进对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集中供餐单位配餐人员等的营养培训。开展营养师、营养配餐员等人才培养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场所配备或聘请营养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营养教育培训。   (三)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   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定期开展具有全国代表性的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监测,收集人群食物消费量、营养素摄入量、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测等信息。针对区域特点,根据需要逐步扩大监测地区和监测人群。   加强食物成分监测工作。拓展食物成分监测内容,定期开展监测,收集营养成分、功能成分、与特殊疾病相关成分、有害成分等数据。持续更新、完善国家食物成分数据库。建立实验室参比体系,强化质量控制。   开展综合评价与评估工作。抢救历史调查资料,及时收集、系统整理各类监测数据,建立数据库。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评价、食物营养价值评价。开展膳食营养素摄入、污染物等有害物质暴露的风险—受益评估,为制定科学膳食指导提供依据。   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持续开展人群尿碘、水碘、盐碘监测以及重点食物中的碘调查,逐步扩大覆盖地区和人群,建立中国居民碘营养状况数据库。研究制定人群碘营养状况科学评价技术与指标。制定差异化碘干预措施,实施精准补碘。   (四)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   加大力度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编制食用农产品营养品质提升指导意见,提升优质农产品的营养水平,将“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在同类农产品中总体占比提高至80%以上。创立营养型农产品推广体系,促进优质食用农产品的营养升级扩版,推动广大贫困地区安全、营养的农产品走出去。研究与建设持续滚动的全国农产品营养品质数据库及食物营养供需平衡决策支持系统。   规范指导满足不同需求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开发利用我国丰富的特色农产品资源,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着力发展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品、双蛋白食物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加强产业指导,规范市场秩序,科学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消费、营养、健康协调发展。   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加强对传统烹饪方式的营养化改造,研发健康烹饪模式。结合人群营养需求与区域食物资源特点,开展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研究。创建国家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   强化营养主食、双蛋白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力度。继续推进马铃薯主食产品研发与消费引导,以传统大众型、地域特色型、休闲及功能型产品为重点,开展营养主食的示范引导。以优质动物、植物蛋白为主要营养基料,加大力度创新基础研究与加工技术工艺,开展双蛋白工程重点产品的转化推广。   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优先研究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用量及其与健康的相关性,适时出台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的控制措施。提出食品加工工艺营养化改造路径,集成降低营养损耗和避免有毒有害物质产生的技术体系。研究不同贮运条件对食物营养物质等的影响,控制食物贮运过程中的营养损失。   (五)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   加强传统食养指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制定符合我国现状的居民食养指南,引导养成符合我国不同地区饮食特点的食养习惯。通过多种形式促进传统食养知识传播,推动传统食养与现代营养学、体育健身等有效融合。开展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慢性病人群的食养指导,提升居民食养素养。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进一步完善适合国民健康需求的食养制度体系。   开展传统养生食材监测评价。建立传统养生食材监测和评价制度,开展食材中功效成分、污染物的监测及安全性评价,进一步完善我国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名单。深入调研,筛选一批具有一定使用历史和实证依据的传统食材和配伍,对其养生作用进行实证研究。建设养生食材数据库和信息化共享平台。   推进传统食养产品的研发以及产业升级换代。将现代食品加工工业与传统食养产品、配方等相结合,推动产品、配方标准化,推进产业规模化,形成一批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较大的食养产品。建立覆盖全国养生食材主要产区的资源监测网络,掌握资源动态变化,为研发、生产、消费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   (六)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   大力推动营养健康数据互通共享。依托现有信息平台,加强营养与健康信息化建设,完善食物成分与人群健康监测信息系统。构建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推动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协同共享环境、农业、食品药品、医疗、教育、体育等信息数据资源,建设跨行业集成、跨地域共享、跨业务应用的基础数据平台。建立营养健康数据标准体系和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信息安全能力。积极推动“互联网+营养健康”服务和促进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带动以营养健康为导向的信息技术产业发展。   全面深化数据分析和智能应用。建立营养健康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制定分级授权、分类应用、安全审查的管理规范,促进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强化数据资源在多领域的创新应用。推动多领域数据综合分析与挖掘,开展数据分析应用场景研究,构建关联分析、趋势预测、科学预警、决策支持模型,推动整合型大数据驱动的服务体系,支持业务集成、跨部门协同、社会服务和科学决策,实现政府精准管理和高效服务。   大力开展信息惠民服务。发展汇聚营养、运动和健康信息的可穿戴设备、移动终端(APP),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前沿技术与营养健康融合发展,开发个性化、差异化的营养健康电子化产品,如营养计算器,膳食营养、运动健康指导移动应用等,提供方便可及的健康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   (七)普及营养健康知识。   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围绕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教需求,结合地方食物资源和饮食习惯,结合传统食养理念,编写适合于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居民膳食指南等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使科普工作更好落地。创新科普信息的表达形式,拓展传播渠道,建立免费共享的国家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平台。采用多种传播方式和渠道,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加强营养、食品安全科普队伍建设。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伪科学,依法打击和处置各种形式的谣言,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营养宣传,避免营养信息误导。   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以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5·20”全国学生营养日、“5·15”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等为契机,大力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带动宣教活动常态化。推动将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考核指标。建立营养、食品安全科普示范工作场所,如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小屋等。定期开展科普宣传的效果评价,及时指导调整宣传内容和方式,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舆情监测,回应社会关注,合理引导舆论,为公众解疑释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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