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河南《促进农民进城购房扩大消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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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的意见》,指出河南省将采取多种举措,支持农民进城购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从今年起至2017年,河南省级财政每年将安排不少于3亿元资金,对政策落实较好的县(市、区)给予奖补,来支持扩大住房消费。   《意见》指出,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房屋抵押登记部门和金融机构要针对农民进城购房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个人住房贷款等业务,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周期,提高服务效率;加大对农民进城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财政部门出资建立住房担保机构或设立专项担保基金,为农民进城购房贷款提供风险分担或缓释措施。各商业银行要积极开展农村居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扩大业务范围,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制度,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定居,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实施财政补贴政策。《意见》强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对农民和外来人员进城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给予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或由当地财政对购房者按所购房屋缴纳契税额度的适当比例给予购房补贴。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其商业银行个人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或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发放个人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利差补贴。   《意见》还指出,维护进城农民既有权益。农民在县城或乡镇所在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自主选择在原籍或购房所在地申请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原享受的医疗、集体经济收益等权益不变;申请城镇常住户口的,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随迁进城办理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并保留原有宅基地,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并还耕、还林,进城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农民,当地政府可按其退出合法宅基地的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偿。   那么引导农民进城购房能带来什么好处呢?   河南省近日出台政策,农民进城买房,可享受适当的契税补贴、房款补贴及降低交易手续费等优惠。   对进城购房农民进行补贴,河南并非首吃螃蟹。此前,四川、安徽等省份的一些地方已有尝试。从现实考量,政府以政策引导农民进城购房有助于形成多赢局面。   数据显示,目前房地产业面临供大于求的困境,全国商品房空置率已连续3年超过20%,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客观来说,让空置的资源活起来,是资源利用的应有之义。而基于下一代子女教育等因素,很多农民也有进城购房的意愿。但面对房价高、贷款门槛高的现实,不少农民只能望房兴叹,不少人干脆返乡后在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屋。农民返乡自建房屋,其实是资源的再次浪费,不仅占用了土地和资金,还会因长期在城市生活导致农村房屋闲置。   通过政策引导农民进城购房,一定程度上畅通了农民购房的通道。一来,减少了对农村土地的浪费;二来,购买的城市房屋大多可以保值,又能依法变现,保障了农民利益;三来,有助于拉动消费,减少商品房空置率,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同时,也可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是一种有益探索。   当然,惠民政策还要靠严格落实。从已有的补贴标准看,1平方米的补贴一般是100元到200元不等。以100元来计算,购买一套100平方米的商品房就有1万元的补贴,再加上契税补贴、降低交易手续费等优惠,会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在趋利心理下,不少不是农民身份、但有购房需求的人就有可能采取造假等不法手段来享受政策红利,造成政策走偏、资金未用在刀刃上。从各地补贴资金的来源看,某些地方政府也可能出现不依照法律程序确定补贴数额、逃避监督、滥用行政权力等问题。因此,各地必须根据实际制定好配套政策,确保补贴资金真正用在进城购房的农民身上,同时,还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实一起,处置一起,确保法律渗透到政策落实的每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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