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对全国各地区兽药生产企业展开大面积检查 确保兽药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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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个畜牧养殖大国,而在畜牧的养殖过程中,必须要用到兽药来预防或者是治疗以及诊断动物的疾病,或者是用兽药来调节动物的生理机能物质。常见的一些兽药有疫苗、抗生素、血清制品等。而近阶段,兽药抗菌残留事件在我国多地频繁发生,因此在上个月我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兽药追溯和现场核查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定于2018年7月20日至10月20日组织开展兽药追溯和现场核查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兽药检查 活动分2个阶段进行,7月20日至9月30日,各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辖区内自查;10月8日至10月20日,农业农村部组织检查组对各地自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各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兽药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兽药经营企业和养殖场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兽药追溯实施情况、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申报现场核查情况。
兽药检查 检查中发现兽药生产企业未落实兽药追溯制度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申报现场核查不规范的要依法要求有关兽药生产企业限期整改。对涉嫌违法的行为,检查时要注重调查取证工作,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发现违法违规产品,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由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和产品依法处理。 各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于9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兽药二维码追溯实施情况汇总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现场核查情况检查表一并报农业农村部兽医局。
兽药检查 拓展知识:兽药品种 兽药大致可归纳为四类:①一般疾病防治药;②传染病防治药;③体内、体外寄生虫病防治药;④(包括促生长药)。其中除防治传染病的生化免疫制品(菌苗、疫苗、血清、抗毒素和类毒素等),以及畜禽特殊寄生虫病药和促生长药等专用兽药外,其余均与人用相同,只是剂量、剂型和规格有所区别。早就广泛用于防治畜禽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