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发布 走私动物制品案件占较大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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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各国经济和国际物流的发展,走私犯罪早已不再局限于普通的手段,犯罪手段日益更新,将动物制品藏匿在奶粉桶、将象牙绑在身上等等一系列走私手段让人惊奇。21日上午,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走私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其中对2015年到2017年第三季度北京走私刑事案件情况进行了相关梳理。 白皮书显示,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件占较大比重,犯罪手段以隐藏或伪装后通过“行李夹带”通关为主,犯罪动机多数为将珍贵动物制品携带进境后转手牟利。 非法携带象牙制品回国被查 冷某乘坐航班从国外抵达首都国际机场,入境时没有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海关人员在其托运的行李箱内查获疑似象牙牙段一根、象牙牙尖2根、象牙制品31件,共计净重11.36千克。 法院经审理认定,象牙和象牙制品价值人民币43万余元。法院认为,冷某的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据介绍,在涉案的34件物品中,其中一根象牙段的净重为6.876千克,如果按照每千克41667元的标准计算,价值为28万余元,而一根完整象牙的价值标准是25万元,法官认为,部分的价值不应大于整体,故这根象牙段最多只能计价25万元;其余部分合计4.484千克,按照每千克41667元的标准计算,核定价值为18万余元,总价值为43万余元。 藏匿于奶粉桶等走私 多数为牟利 作为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2015年起,北京四中院集中管辖海关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走私类刑事案件。昨天发布的白皮书,对四中院2015年1月1日到2017年9月30日间受理的一审走私刑事案件分析显示,共受理案件51件,其中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案件28件,占一审案件总数的33.33%;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件13件,占比15.47%;走私毒品案件9件,占比10.71%;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案件1件,占比1.19%。 四中院统计发现,在走私案件中,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件占较大比重。在具体的走私对象上,包括象牙、犀牛角、穿山甲片、玳瑁、棕熊胆及狼牙等。从犯罪方式上看,以隐藏或伪装后“行李夹带”为主,走私者将锡纸包裹的动物制品藏匿在行李箱的酒盒、奶粉桶、暖水瓶、钢管等盒状物或管状物中,或隐藏在改装后的用铁板覆盖的行李箱底部,也有的行为人直接把整根象牙绑在身上,外穿羽绒服隐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