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大灾有保险 赔付水平至少提高10% 农民种植庄稼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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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往农民种点庄稼都是要靠天吃饭还要看市场行情,要是有个天灾等情况基本就等于白白干一年还要倒贴本钱了,本来赚点钱就不容易,这无疑是雪上加霜,走向贫困的低谷。

  而如今随着经济等不断的发展,这种靠天吃饭的日子虽然说不可能杜绝,但是可以说有了你要保险给农业多出了最多的保障,不会因为出现什么天灾等情况就血本无归。


农业保险

  7月20日,骄阳似火,庐江县同大镇成片的水稻田边,传来轰鸣的抽水机声音。在一片1000多亩的粳稻田旁,30多个小型抽水机摆成一长排,全速运转,把河水“送”到田间。农场主潘英友带着草帽,正卸下一小袋复合肥在田埂上,等着蓄满水时跟进施肥。他说:“去年遭受水灾,今年遭遇旱情,农业生产风险大,这几年一直主动购买农业商业保险。 ”

  安徽作为农业大省,农业保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今年农业部出台文件,安徽、四川、江苏等13个粮食主产省试点农业大灾保险。我省明确枞阳县、庐江县、寿县、望江县、涡阳县、宣州区、太和县、贵池区、埇桥区、怀远县、含山县等14个县区作为首批试点县,试点保险标的为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 14个县区中,除了庐江、无为、含山3个县由人保财险安徽分公司承保外,其余11个由国元保险承保。

  “具有较强代表性的产粮大县列入试点范围,能够确保试点可复制、易推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农村处处长张延明说,试点县大都具有较好的农险基础,能够较好地推动新险种落地。

  国元保险农险部总经理沈光斌介绍,农业大灾保险保障水平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地租”,水稻保险金额暂定800元/亩,费率6%,其中:直接物化成本保额为406元/亩,地租保额为394元/亩;小麦保险金额暂定650元/亩,费率4.5%,其中:直接物化成本保额为367元/亩,地租保额为283元/亩;玉米保险金额暂定550元/亩,费率6%,其中:直接物化成本保额为282元/亩,地租保额为268元/亩。

  今年,除上述14个县区外,黟县开展“基本险+补充险+商业险”专属保险试点,共承保水稻专属保险7556.3亩,保费223303.78元,为3个种粮大户提供900多万元的风险保障。沈光斌表示,此险种也是一种农业大灾保险,其中商业险保费由农户承担,保障范围和程度更加完善。

  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关于在产粮大县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试点将提供多元化产品供给,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和赔付金额,进一步增强适度规模经营农户防范和应对大灾风险的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更好地维护国家粮食生产安全。

  试点县农户自缴保费比例保持20%不变

  ——农户自愿投保,中央、省、市县财政共补贴保费80%,其中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进一步提高到47.5%

  农业保险是农民的“守护神”。农险虽好,保费怎么出?试点县的种粮大户很关心大灾保险的保费补贴情况。

  根据《通知》,试点地区农业保险由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愿投保,对符合财政部规定的险种,由各级财政部门给予保费补贴支持。

  具体看,试点县农户自缴保费比例保持20%不变的基础上,中央、省、市县财政共补贴保费80%,其中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进一步提高到47.5%,对此,枞阳县副县长陆正旺认为,此举将有效减轻地方财政与参保农户的负担,激发地方政府实施农险的积极性。

  本次试点以取消县级财政保费补贴为目标,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根据试点县区域分布,具体补贴比例如下:对定远县、霍邱县、寿县、涡阳县、太和县、埇桥区、怀远县等试点县,各级财政补贴80%,其中:中央财政47.5%、省财政30%,市县补贴2.5%,农户自缴保费20%。对无为县、枞阳县、庐江县、望江县、宣州区、贵池区、含山县等试点县,各级财政补贴80%,其中:中央财政47.5%、省财政25%,市县补贴7.5%,农户自缴保费20%。

  省财政厅金融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政策而增加的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继续从省财政整合的用于补充性商业保险保费补贴现有资金渠道中解决,考虑到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政策,与我省现行补充性商业保险政策基本相同,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县区,补充性商业保险政策不再执行。

  由于本次试点仅有14个县区,其他地区期待早日扩大试点范围,惠及更多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对于种植大户来说,保险公司后期服务关键。种了大半辈子粮食的潘英友透露,他去年在全椒和庐江两个粮食基地都受灾了,结果赔付服务迥异。 “国元保险在一周内就赔付了,而另外一家公司等了大半年才收到赔偿。我建议相关部门,根据新型经营主体的意愿,自由选择保险公司承保。 ”

  赔付水平至少提高10%

  ——重点扶持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将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扩大至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农险补偿不仅仅是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和灾区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在防范农业灾害风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中,农业保险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发展过程中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

  一方面,农业保险具有经营风险大、经营费用高等特点,一般的产险公司不愿意涉足,也经营不好;另一方面,种养户对农业保险保障能力期望值越来越高。

  霍邱县种粮大户王伟种了400多亩地,每年一麦一稻。他说,近年来多次受干旱影响减产,每次保险公司都赔付1万元左右,跟成本损失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期待有更多贴近种粮大户的农险作保障。

  《通知》明确,将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引导农业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升适度经营水平。

  其实,近3年来,我省多次实施对大宗作物的农险提标扩面。 2016年,我省进一步提高种粮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大口粮作物保险的保障程度,亩均保险金额提高至600~800元。如水稻,在2015年之前全省亩均保额330元,2015年第一次提标将保额提高至每亩406元;2016年第二次提标将保额每亩提高至最高806元。

  两次提标的范围和重点有所不同,第一次属于普惠制提标,所有种植户均可受益;第二次属于针对性提标,所有单季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受益。“本次试点将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扩大至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沈光斌说。

  “进一步下调中央财政补贴各类种植业险种的起赔点,在同等受灾情况下,赔付水平至少提高10%。”省财政厅金融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提高赔付水平,中央财政补贴各类种植因为险种的设置的起赔点不得高于20%,经办机构应该通过计提大灾风险准备金、购买再保险等有效措施,及时足额支付赔偿的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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