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留土地,村小组有征收的权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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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从几千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已经在进行农业耕作了,现在发展至今,中国的农业耕作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总会存在一些自留地,从字面上理解,自留应该是自己留下的意思,那么自留山、自留地是究竟属于谁的呢?村小组有征收的权利吗?征地补偿怎么拿到手?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农村自留地   案例:   老张家住农村,有一块自留地,种了一些树苗。可是最近村小组来人说这块地要被征用,要求老张把树卖了,钱也要上交。   老张很不理解,这些树苗是当时村委会同意种的,现在不仅不让种,还要把地收走,村小组有这个权利吗?   根据老张家的自留土地我们有以下3个问题需要知道。   一:谁有权利批准征地?   无论是自留地还是承包地,土地性质都是集体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条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因此,征收集体土地应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村小组有权利征地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6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此,征收集体土地的组织实施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村小组是没有权力征地的!   三:土地被征我能拿到多少钱补偿?   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四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土地补偿款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自留地的知识介绍,从上面我们知道,农村自留地在性质上是属于集体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的组织实施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村小组是没有权力征地的!如果遇到村小组要来征用土地,朋友们,可别忘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卫自己的权利。  
村委会有权收回自留地吗 村小组有权收回自留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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