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贫困区义务教育接触办学督导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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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贫困区义务教育接触办学督导办法》   我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使专项督导“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该办法的出台背景是什么?主要内容有哪些?16日,记者就这些问题对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专访。   建立评价、激励与问责机制督促推动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问:目前,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如何?   答:这项工作启动实施两年多来,进展顺利。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确定了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标准,作为实施全面改薄工作的基础;各地对照基本办学标准和实际需要,分析确定每个学校(含教学点)办学条件缺口,科学编制了5年项目规划。   截至10月底,全国校舍建设已开工面积8360万平方米,占5年规划建设校舍总面积的40%;竣工面积5166万平方米,占25%;完成设施设备购置282亿元,占5年规划购置总金额的27%,总体进展顺利。同时,一些薄弱环节也需要加强和改进,如一些地区建设进度缓慢,个别地方资金落实困难等问题。   问:《专项督导办法》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全面改薄”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保障教育公平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一届中央政府履职以来在教育领域实施的第一个重大民生工程,是“补短板”、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紧迫任务。   按照现行管理体制,义务教育事权在地方,中央决策部署能否见到实效,关键在于地方是否贯彻执行到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狠抓工作落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精神,研究制定《专项督导办法》,建立评价、激励与问责机制,督促推动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确保让人民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很有必要,也很重要。   督导内容:保留必要教学点解决进城务工子女就学问题等   问:专项督导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在6个方面进行督导。第一,督学校布局是否合理。重点督查3点:农村偏远地区是否保留了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孩子就近上学;城镇化进程中新形成的小区是否同步建设学校,解决好新居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消除大班额现象;三是学校选址是否在安全的地方,可以有效避免地震和自然灾害。   第二,督是否达到底线要求。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国家明确了20项底线要求,如一人一桌椅、一人一床位等,要求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限期消除不该有的现象。   第三,督年度计划是否完成。目前,各地已完成今后几年的总体规划,要求在此基础上制订详细年度计划,明确项目、进度、投入等,逐校逐县落实,实施精准管理,坚持从最困难最薄弱的地方做起,确保随着整个工作的推进,义务教育的底部逐渐抬高。   第四,督质量管理。重点是规范管理和工程质量,确保程序合规、施工安全、质量可靠。   第五,督条件保障。重点是经费安排,是否及时到位、合理使用。   第六,督公开公示。要求项目计划、资金投入、进度安排等,逐校、逐县公开,接受学生、教师、家长及全社会的监督。   向社会发布专项督导报告进展不力将进行问责   问:专项督导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答:主要方式有日常监督、动态监测、地方自评、第三方评估和实地督导。日常监督可以充分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强化日常检查,随时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工作进展。动态监测能够建立项目实施监测系统和数据库,实时监测各地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地方自评是指有关省份按照要求组织自评,并将自评情况在省级网站上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第三方评估则会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参与评估,充分运用多种评估方法和方式,获得全面准确的有效信息和评估结果。实地督导则是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督导组的专家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最大限度实现督查效果。   问:对于职责落实不到位、违规违纪等问题怎么追责?   答: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动态监测、各省(区、市)自评和实地督导结果,形成专项督导报告并向社会发布。有关省份按照整改要求和建议进行整改,对于职责落实不到位、违规违纪等问题进行追责:第一,把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对项目进展不力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地区进行问责。第二,对新建校舍和采购设施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出现重大施工安全责任事故,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出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出现套取、挪用、截留资金以及举债建设、项目管理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问题的,按国务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按程序向纪检、司法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解读贫困地区薄弱学校改造督导方法印发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要求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所有项目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教师、学生和家长对项目的综合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实现1人1桌1椅 消除D级危房   《督导办法》要求保障基本教学条件。实现学校选址安全、校舍符合抗震消防和采光通风要求,配齐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课桌椅、图书,有符合规定的学生锻炼空间和体育设施。   “保障基本教学条件”评估要点包括,实现1人1桌1椅(凳),消除D级危房,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护栏坚固,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新增图书为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正版图书,配备复本量应视学校规模和图书使用频率合理等9项要求。   实现寄宿生1人1床位 消除“大通铺”现象   《督导办法》改善学校生活设施。实现寄宿生每人一个床位,食堂、厕所能够满足学生需要,有必要的淋浴、饮水、取暖和安全设施。   “改善学校生活设施”评估要点包括,实现寄宿生1人1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学生宿舍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除特别干旱地区外,寄宿制学校应设置淋浴设施;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校舍一般设置水冲式厕所,厕位够用,按1:3设置男女蹲位,旱厕应按学校专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等10项要求。   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督导办法》要求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实现学校布局科学合理,超大班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大班额现象逐步消除。   “妥善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评估要点包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合理分流学生,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6%以下、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8%以下等3项要求。   原标题:贫困地区薄弱学校改造督导方法印发   国务院印发《贫困区义务教育接触办学督导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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