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垦改革发展《意见》获得突破力争打造国际“大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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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垦改革发展《意见》获得突破力争打造国际“大粮商”

  面对国际农业垄断寡头对跨国粮食贸易的垄断格局,我国应发挥国有农业企业的主导作用,着力培育中国自己的国际“大粮商”。农垦拥有完整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打造国际“大粮商”最现实、最可行的载体。农垦打造国际“大粮商”,要牢牢保障农垦“大粮仓”的粮食产量,要打造全产业链的发展模式,要增强农垦“大粮商”的掌控能力。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这是时隔24年后,中央再次出台全面指导农垦改革发展的专门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垦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标志着农垦改革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   农垦,是我国在特定历史时期为承担国家重要使命而建立的。六十多年来,农垦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支援国家建设、维护边疆稳定等作出了重大贡献。数据显示,目前农垦耕地面积近1亿亩,粮食总产720亿斤,商品率高达90%。   当前,我国虽已是世界粮食生产和进出口大国,但是市场的话语权并不强。面对国际农业垄断寡头对跨国粮食贸易的垄断格局,我国应发挥国有农业企业的主导作用,着力培育中国自己的国际“大粮商”。   农垦拥有完整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打造国际“大粮商”最现实、最可行的载体。据测算,如将农垦系统耕地全部建设成为旱涝保收高标准良田,到2020年农垦土地年生产的商品粮可达到1000亿斤,可以满足35%左右的城市人口一年的口粮需要。   《意见》提出,农垦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以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资源资产整合、产业优化升级,建设现代农业的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全面增强农垦内生动力、发展活力、整体实力,切实发挥农垦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骨干引领作用,为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这为农垦打造国际“大粮商”明确了前进方向。   我国的国情农情决定了我国的“大粮商”与发达国家的“大粮商”有着本质的区别:它既不是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农业跨国公司,也不是一个对外倾销富余农产品的粮食企业。我国的“大粮商”应该是以谷物作为生产经营核心,拥有自己大基地的生产商、保障国内市场稳定的供应商、带动农民走向市场的龙头企业、稳步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市场主体。培育农垦国际“大粮商”,基本目标是要打造全球化、全产业链、产业高端、资本运作的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掌控资源、价格和利润分配的话语权,提升生产能力、供应能力和掌控能力。   农垦打造国际“大粮商”,首先要牢牢保障农垦“大粮仓”的粮食产量。着力加强商品生产基地建设,打造稳固的国家粮食战略应急基地。同时,整合垦区内外科技资源,探索组建水稻、种业等科技创新联合体,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综合性农业科技创新、技术集成和转化应用平台。   其次,要打造全产业链的发展模式。加强农垦粮食晾晒烘干仓储设施建设,提升农垦粮食产后处理和初加工能力,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全国的农垦优质农产品流通网络。以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为平台,打造中国农垦品牌,建设全国性电子商务平台。   第三,要增强农垦“大粮商”的掌控能力。推进产业化、集团化和股份化改革,完善母子公司的双层体制,构建以国有农场为基本经营单元的大型农业跨国集团组织框架。强化国有农场的统一经营和管理服务职能,形成统分结合的农业经营利益共同体。重点推进“产业公司+国有农场+家庭农场”的农业经营模式,推动农业产业链向高端延伸,形成纵向一体化的农业经营体制。   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意见》实现三个突破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时期农垦改革与发展有关情况发布会。农业部党组成员杨绍品在介绍相关情况指出,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最大的亮点是实现了三个突破:   一是理论上有突破,提出农垦是中国特色农业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新时期农垦在国家全局中的战略地位。   二是改革上有突破,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导向,以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为主线,重点回答了垦区怎么改、农场怎么改,以及人员、资产和土地管理体制机制等怎么办的问题,但同时又结合农垦实际提出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办分离、购买服务”等改革过渡路径。   三是政策上有突破,提出要实现“一个同步实施、两个全面覆盖”,即各项规划要在农垦同步实施,国家强农惠农富农和改善民生政策要在农垦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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